商舖要出牌,好多人都以為一定要有前後門,其實這個是常見的謬誤。
根據食環署的食肆牌照申請指南,有關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的規定,任何可容納30人以上的食肆至少須要有2個出口。換句話說,只要該食肆可容納人數不超逾30人,就無須2個出口。不過,出口門闊規定至少要有750毫米。
所以地舖出牌,是否一定要有前後門呢?答案是:不一定,只要容納人數不超逾30人。
順帶一提,假如食肆容納的人數多於30人的話,除了須有2個逃生出口外,這兩個逃生出口,亦不可以太接近。以防止一邊門週遭起火,另一邊門被波及,導致逃生無門。所以食環署和消防處亦規定了,這兩個逃生出口要在舖位最遠處,畫條直線過去,兩個出口之間的角度要超過30度,才算是兩個合規格的逃生出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