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個商舖謬誤 – 有食牌就賣得麵包?

有食牌是可以賣麵包的,但只限「大牌」(即普通食肆牌照)及只限堂食。其他情況下,都需要申領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,即俗稱「烘焙牌」。

首先講講小食食肆牌,即俗稱「細牌」。自2023年3月1日起,食環署規定,若在持牌小食食肆內需設置焗爐及配以油煙罩等設施,去烘製麵包及烘焙其他食品,供顧客在食肆內食用,便須另外申領「烘焙牌」。

其實對租客來說,「烘焙牌」和食物製造廠牌的裝修要求很接近,唯一是搓麵粉的空間間隔要求不同。要知道粉塵是易燃的,所以需要全高牆防火間隔,讓這些麵粉不會突然吹出來,造成火警。而食物製造廠的廚房是半高牆的,不需要全密封的,跟「烘焙牌」要求不同,兩者唯一有這個分別。

至於「大牌」呢?若在持牌普通食肆內烘製麵包及烘焙其他食品,供顧客在食肆內食用,是不用另外申領「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」的。

不過外賣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了。如在食肆內另設櫃台,或者另闢一角以零售形式出售在食肆內烘製的麵包及其他烘焙食品,無論是「大牌」或「細牌」,亦須另行申領「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」。 

#舖真價實 #100個商舖謬誤 #烘焙牌 #麵包 #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 參考資料(食環署網頁): https://www.fehd.gov.hk/tc_chi/faq/licence/what_types_of_licences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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